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下发《关于加强血液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互助献血制度作为无偿献血的有益补充形式,为保障临床用血、缓解临床用血压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互助献血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明确提出,除边远地区以外,各地原则上不开展互助献血,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互助献血。
《通知》强调,全区各地要科学评估当地采供血发展状况,在保证现有采血点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血液供网点布局,要结合城市建设与发展,不断开发新的有潜力的采血点,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血站服务体系。各地要加强辖区内血液库存动态预警监测,建立血液应急储备库和应急献血者队伍,确保应急状态下的血液供应和安全。医疗机构要加强与血站的预警联动,根据当地血液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医疗机构内部血液预警响应机制。血站要根据采供血能力,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协商签订供血协议;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会同血站,根据近年来床位数、门急诊量、手术人次数、出入院量以及业务发展等情况制订年度和各月份用血计划,在血液供应紧张时期,医疗机构要优先保障急重症患者的抢救用血,分流需要输血的择期手术患者,缓解用血紧张的状况。
《通知》指出,全区各医院要针对取消互助献血对无偿献血可能造成的短期影响,积极协调宣传部门,支持血站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和形式,普及无偿献血等健康知识,提高无偿献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宣传无偿献血正能量,弘扬献血救人的奉献精神。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献血政策宣传工作,利用用血环节宣传无偿献血、优先用血、血费报销等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