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省卫计委刚刚发出重要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8年现行排除限制竞争

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法制函〔2018〕2号

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委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开展,根据省竞审办《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竞争审查办〔2018〕1号)要求,制定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卫丽 檀迎方

  联系电话:66165732 / 66165729

  附件:1.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2.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附件1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清理
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竞审办《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同时,有序清理存量政策。为进一步做好我委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突出重点,明确要求,把握时限,结合我委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理主体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以多个处室(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牵头处室(单位)负责清理;以单独处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由政策措施制定处室(单位)负责清理;政策措施制定处室已撤销或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处室负责清理。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对照《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42号),对以省政府暨办公厅名义制定的涉及卫生计生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重点包括:

  (一)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二)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四)根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五)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六)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三、清理步骤

  清理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自查审核阶段。2018年3月25日之前,各处室(单位)根据清理的标准和重点,梳理出可能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形成清理意见,填写《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单》。其中对于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请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拟订合理的过渡期。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请各处室(单位)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并明确实施期限。对部分模糊不清、不易判断是否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废止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由法制处负责汇总审核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后,报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二)公开清废阶段。2018年4月1日—5月20日,根据各处室(单位)对清理出的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意见及法制处审核后形成的处理结论和省竞审办咨询意见,法制处将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者调整。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调整的政策措施内容、设置过渡期情况以及符合例外规定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等情况,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汇报阶段。2018年7月20日前,各处室(单位)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就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废除和调整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等形成书面报告,经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法制处。

  (四)督促检查阶段。2018年9月份,委法制处组织对我委的清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清理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等情况进行纠正,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省政府将组织对各部门清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清理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成效。开展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清理步骤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透明推进。坚持自我清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公开透明推进清理工作,积极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政府部门主导、社会有效参与的工作局面。

  (三)认真研究、把握尺度。对列入此次清理范围的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各处室(单位)要逐件研究,对照清理标准和重点,把握清理尺度,吃透政策界限,形成准确完整的清理意见。

  附件1-1: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单


附件列表:(下载列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1:河北省卫生计生委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单.doc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