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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莅临宛城区督导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依法执业 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7〕30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豫中医〔2017〕37通知,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结合国家卫计委相关文件要求于2018年3月15日莅临南阳市宛城区,对宛城区中医院进行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检查和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及工作督导,南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秦曦副局长、武勤科长等有关人员和宛城区中管局马勇副局长、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郑恩怀所长一起陪同检查。

上午,省卫生监督局孙磊副局长一行,共分资料组、院传染病防治组和中医特色科室三个组对宛城区中医院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通过认真的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省卫生监督局检查人员对宛城区中医院依法执业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但也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院内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没有设在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的位置。二是院化验室没有进行备案,且化验室内高压消毒锅不符合要求。区卫生计生监督员现场制作了监督笔录,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责令其七日内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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