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非法行医”
4月2日上午,长兴县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长兴县人民医院附近巷子进行巡查时,发现一无外标识的场所内有两名人员正在接受输液治疗,场所内条件极为简陋。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场所进行了检查。
调查发现
经调查发现,该场所为黄某出租开设的,场所内仅存放了一张诊疗桌和数张椅子,消毒设施简陋,黄某辩称现场患者正在挂的盐水都是她们从长兴某医院内配好了带过来的,该场所的房租即将到期,明天起她将不再开展医学诊疗活动。
卫生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两名患者制作了询问笔录,证实均是由黄某为其开展的医学诊疗活动,药品也是黄某提供的。这时,黄某才承认其在该场所内开展了医学诊疗活动的事实,其本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也未取得该场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针对检查情况,卫生执法人员对现场非法行医药品、器械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场所外张贴了公告。
接下来,长兴县卫生监督所将对当事人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
今后,长兴县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非法行医,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全,远离非法行医。如果发现有非法行医行为,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来源:长兴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