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大学教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正常报销已于2018年03月30日结束。现因部分教职工在2017年底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全额垫付向社保申报,社保回单已于近日返回。经天津大学医保办于渤海商保公司协商后决定延长报销时间。如还有2017年医药费未能及时申报的教职工(也包括在校医院医保办326室申请报销的教职工),请大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费申报事宜。望大家互相转告以免再次错过报销时间。之后将不再受理2017年医药费报销事宜。
商保具体收单时间:
2018年04月08日——13日(周日——周五)共六天
上午 8:30——11:30 下午1:30——4:30(校医院414室)
校医院医保办工作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2:00——4:30
天津大学医保办
2018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