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
为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药问题,满足慢性病基本用药需求,减少往返次数和就诊时间,我区向部分慢性病患者推行慢性病连续处方(长期处方)服务。只要您符合相应的条件并做好自我管理就可以向您的签约医生申请开具。
一起来看曹阿姨的故事
那么申请慢性病连续处方有什么条件呢?
杭人社发[2017]268号文件规定的病种,符合诊断明确(上级医院确诊)、病情稳定、需持续用药、已与家庭医生签约并建立健康档案接受管理半年以上的患者,在药品剩余量小于7天时向签约医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知情同意书,经签约医生评估确认后可以开具12周以内医保用药量。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服务能力分级开展。
慢性病连续处方的实施对象有哪些?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共12种慢性病的省市医保患者,以及在此基础上增加高脂血症、骨质疏松症、慢性肝炎和前列腺增生4种慢性病的市级医保患者。
慢性病连续处方的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您在连续处方期间需按医嘱服药,按药品说明书保管药品,主动将健康状况告知您的签约医生,病情有波动或其他异常不适需及时就医,详情请咨询您的签约医生。
服务咨询监督电话
下城区天水武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5601950
下城区长庆潮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7077053
下城区朝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5332408
下城区文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5460774
下城区东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5801125
下城区石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8137369
下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87018314
(文案:廖婷婷 宋亚琴;漫画:虞韵涵 金匡 李莹莹;编辑:贝塔象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