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学校依法执业意识
2017年,天津市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各政府机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2018年4月2日,为进一步提高大、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的法制观念,着力提升学校主管领导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积极协调区教育局,对辖区32家学校卫生(保健)室共计60人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法治宣传讲座。
医疗服务监督科王梦扬科长主讲本次法制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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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背景介绍
对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的实施背景和指导思想做详细介绍,分析了法制宣传在当今社会发展及民生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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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法律普及
明确了针对学校卫生(保健)室工作职责所涉及的卫生计生监督法律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立足点,根据各学校卫生(保健)室的实际情况,围绕机构和人员资质、执业行为、学生紧急救治等问题对校医开展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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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宣传要求
结合下一步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宣传月活动,对各学校主管领导提出普法宣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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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座现场
与此同时:
和平区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机制,利用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媒体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巩固橱窗、宣传栏等传统宣传阵地,不断开发微信公众平台、LED显示屏、移动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运用。
下一步,和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加强与区教育部门的协调合作
形成教育部门系统内行政管理与属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参与
不断提升辖区教育机构及人员法律素质及法制观念,增强在校师生法律意识,共建健康和平、品质和平!
——天津市和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