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召开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签订会议
为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管,确保医疗基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本月30号,大理市医保局与大理市3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9家定点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大理市人社局副局长梁建波出席了此次签订会,并在会上对两定机构的监管做了重要强调。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正式拉开帷幕,经过一年的过渡期,各项工作已经步入正轨,我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2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统一定点管理,根据实际逐步修改完善《服务协议》,有效加强两定监管,统一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遵循城乡统筹、平稳过渡、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路径,逐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逐步建立完善规范的医疗保险两定机构监管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大理市基本医疗保险局办公室科员 李先洁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