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也分“致癌等级”
致癌物是指能诱发人患癌的“坏物质”,它的范畴包括任何能增加人类患癌风险的化学、物理物质及生活、工作方式等。
1965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开始了确定致癌物的工作,并每年发布更新致癌因素的信息,最终,将致癌物分了4个等级,其中不少与食物相关。
1级
证据充分的致癌物质
一级致癌物是有充足证据证明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质,与食物相关的有黄曲霉毒素、亚硝胺、尼古丁、苯并芘、亚硝酸钠等。
这些物质的食物来源是:
苯并芘:烧烤、煎炸食物
亚硝酸钠:主要来自刚腌的腌菜,如咸菜
黄曲霉素:主要来自霉变的坚果(瓜子、花生等)、以及玉米、大米等食物
亚硝胺:来自腐烂粮食、蔬菜、鱼肉、蛋奶
尼古丁:来自烟草
值得一提的是,酒精性饮料也属于一级致癌的食物。很多人觉得吸烟喝酒没有大碍,实际上日积月累,烟酒都可能成为癌症的“元凶”。
如果饮白酒,男性每天最好不要超过一两,女性不要超过0.5两。
2级
可能致癌的物质
食物中的二级致癌物,主要是丙烯酰胺。它属于在动物实验中已证实有明确的致癌作用,但人群研究的证据还比较有限,对人体是否致癌尚不清楚。
丙烯酰胺:主要源于高温油炸、高温烹制食物。
3级
不太确定是否致癌
第三级致癌物包括食用色素、咖啡因、三聚氰胺、糖精等等,目前尚无足够的症状来判断该物质是否为人类致癌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些食物可以不顾数量放心吃,因为它们虽然不致癌,但可以带来其他健康风险。
4级
证据不充分的致癌物
致癌物中第4级,即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具有致癌性的物质,食物中属于此类的物质较少。
致癌食物认识的误区
不少人对于致癌食物可谓是“谈癌色变”,甚至在看到某种食物致癌后,就将该食物列入“黑名单”,不再食用。
其实大家对此不用过于恐慌,有致癌风险并不意味着一定致癌。
“剂量”决定毒性
食物中的致癌物,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才会使身体“中毒”,比如,吃了一个烂花生,不可能马上得肝癌,但如果油炸食品、烧烤天天吃,时间长了势必会导致身体“起火”,这就很可能会和癌症挂上钩。
很多“致癌传言”经不起推敲
比如传言“牛奶致癌”,“带饭引发胃癌”,“微波食物致癌”等,这些都是科学性错误引起的。
癌症的成因是基因遗传、不良的生活方式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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