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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邀请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惠新安,省教育厅总督学孟庆旭,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省外国专家局局长张祝秀,解读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主任、省政府新闻发言人魏长民主持。
《意见》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含金量。所提政策措施,是在对经济排名前10位的省和4个直辖市最新人才政策对比分析后研究提出的,综合论证看,各项政策在全国都能排在前列,有比较强的竞争力。二是突出针对性。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紧扣制约我省人才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明确的解决方案,力求符合实际、务实管用。三是突出可操作性。在起草过程中就考虑到了文件的实施和落地问题,所涉及的政策都是当前能够马上部署实施的,短时间内能够落地见效的,确保及时跟进、有效服务重大工程实施。
《意见》共分7个部分,20条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部分,实施更加精准聚焦的人才工程;第三部分,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引才用才机制;第四部分,健全更加实用有效的人才培养开发模式;第五部分,打造更具生机活力的创新创业载体;第六部分,营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生态环境;第七部分,加强组织领导。
《意见》提出许多政策创新和重点举措,山东将对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或6000万元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涉及的面比较广,作为服务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的综合性人才文件,《意见》围绕让各类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这条主线,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推动人才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和政策举措创新。
人才工程是人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实施更加精准聚焦的人才工程方面,《意见》提出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对现有泰山人才工程进行升级,面向海内外集中遴选一批重点产业领域的“高精尖缺”人才,进一步增加青年人才和创业人才支持数量,降低海外引才门槛。通过举办“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选拔创业人才,优胜者可直接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最高可获得500万元省财政资金支持。加大“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力度,对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0万元综合资助或6000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人才引进是优化人才结构、快速提升人才总量的重要途径。在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引才用才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做大做强三大引才工作品牌,打造“齐鲁之约”引才活动品牌,对纳入专项计划的团组赴国(境)外对接的“高精尖缺”人才,经评估认定可直接入选泰山人才工程;深化“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活动品牌,建立海内外人才常态化引介平台;提升“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对急需紧缺人才,采取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加大柔性用才力度,推动用人单位到海外设立离岸研发中心和孵化基地,就地延揽高层次人才,对其中全职工作的视同在鲁工作,可单独申报省级人才工程和科研项目。依托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科技副职等工作载体,灵活使用各类人才。实施“齐鲁英才汇聚计划”,吸引更多在外的山东籍人才回鲁创新创业。进一步创新编制、岗位和工资管理模式,省属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总数5%的比例,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
立足本土、自主育才是形成可持续人才竞争优势的根本举措。在健全更加实用有效的人才培养开发模式方面,《意见》提出“六大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新工科优先发展计划”,针对新兴产业需求,适应学科建设方向,突出综合性、实用性、交叉性,力争通过5—10年时间,全省新兴工科专业比例达到40%以上;实施“青年人才国际化培养计划”,鼓励企业与省内外高等学校深入合作,采取委托培养、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在校学生出国研修。实施“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建立省企业家培训中心,每年选拔1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进入中心培养锻炼,组织1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实践学习。实施“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对名校博士到山东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给予最高15万元补贴,出站后留鲁工作的再追加15万元生活补贴。实施“高技能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每年选派10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赴发达国家研修学习。实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培养10名左右大家名家、100名左右学科带头人、1000名左右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以上系列举措,力争实现各领域各类别人才队伍建设的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平台载体是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舞台。在打造更具生机活力的创新创业载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济南、青岛、烟台三市加快建设国际人才集聚高地,在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永久居留办理、出入境办理、执业资格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给予最优政策。支持济莱协作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宁市、德州鲁北等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支持建设10个左右产业优势突出、人才特色鲜明的产才融合发展园区,以点带面提升产才融合水平。支持青岛国际院士港建设,对入港开展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人才联合培养的“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给予我省聘任院士待遇。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大力推进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着力扩大新型平台对人才的集聚激发效应。
良好人才生态是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基础保障。在营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生态环境方面,《意见》提出,加大人才金融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建立容错机制,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勤勉尽职免责机制。开发“人才贷”等产品,为人才初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金融服务。留学人员在我省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支持用人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等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7%提高到不超过15%。提升人才精细化服务水平,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提供政策咨询、手续代办、待遇落实等服务。多途径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健全人才荣誉制度,设立山东人才最高奖—齐鲁杰出人才奖,每人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让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才有荣誉得实惠。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提出,成立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专项组,负责统筹协调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做好具体任务实施。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将突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导向,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和政策落实督办,确保所有政策落地生效。
(来源:山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