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明所需:1.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注:采血后护士给)
3.孕产妇保健手册
4.婴儿姓名
5.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需要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且领证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6.一个月内到老楼四楼防保科办理,逾期未办者需要做亲子鉴定。
农 合 登 记:患者、孕产者携带身份证、三天内务必在住院部一 楼农合办登记,逾期未登记者不给予报销补助。
足 底 采 血:在通知时间内到妇产科足底采血(周一上午到周六 上午),护士会给条形码,可以自行网上查询,异常者一个月内电话通知。(注意:此项自费)
新生儿听力筛查对象:1.对在我院分娩的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
2.出生时未接受听力筛查或初次筛查未通过的新生儿。
3.新生儿体重低于1500g或住院等情况,达到体重要求或出院后进行听力筛查
。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1.告知新生儿家属听力筛查时间。
2.根据宣教通知时间,到门诊四楼进行听力筛查。
3.如未通过,一星期后进行复筛。(注:周一到周六上午,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