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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创城”工作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促进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在全区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行动。


根据沈阳市卫计委关于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全区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培训会,共计40余家中医医疗机构参加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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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会上结合实际情况讲解了《中医类别医院传染病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表》和《中医类别门诊部、诊所传染病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表》的相关检查内容。会后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对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这次针对中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6台次、派出监督员58人次,检查中医医疗机构36家。此次专项行动从组织和管理、疫情防控和血制品管理、消毒隔离制度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4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同时为助力“创城”重点对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特别是针刺类器械、破损的拔罐类器械是否置于利器盒内,废弃的敷熨熏浴类物品是否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置等及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医院污水消毒处理情况、相关指标定期监测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皇姑区卫生监督所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中医药法关于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了此次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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