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云南省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提出的“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监管不力,开展的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流于形式,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根据州、市卫计部门要求,文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采取有力措施,对存在问题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进行了整改。
一是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共计168人进行了培训,使其掌握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要求,并对照检查自身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二是抽调业务骨干,对辖区内产生医疗废物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诊所等105户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 对检查存在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回头看”,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实施处罚。4月份共处罚存在未分类、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收集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5户。
通过加大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和处罚力度,文山市“卫计部门对医疗废物监管不力”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整改,医疗废物处置得到了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