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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启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鉴定

       为保证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权益,肇东市社会医疗保险局于2018年5月21日在我院开展为期五天的慢性病鉴定工作,主要针对我市1273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5月21日上午,市社会医疗保险局副局长宋玉飞等一行来到我院,召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鉴定启动会。我院副院长曹永久、院办主任黄明哲、医保服务中心主任姜志凤、专家鉴定组赵焱主任等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宋玉飞副局长在会上对本次慢病鉴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希望医院与我局互相配合、积极沟通,做好本次慢病鉴定工作,为落实健康扶贫夯实基础,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我院曹永久副院长表示,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的鉴定工作,让贫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能及时享受健康扶贫政策,我院将加派专家鉴定组人手、合理有效的分布鉴定地点、多部门协调工作,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圆满完成本次慢病工作。


本次慢性病鉴定时间安排为:

2018年5月21日:海城乡、尚家镇、肇东镇、里木店镇、黎明镇。

2018年5月22日:宋站镇、宣化乡、安民乡、明久乡、昌五镇。

2018年5月23日:洪河乡、跃进乡、向阳乡、德昌乡。

2018年5月24日:太平乡、五里明镇、四站镇、西八里乡。

2018年5月25日:五站镇、涝洲镇、东发乡、姜家镇。

鉴定要求为1、肇东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鉴定为慢性病的人员。2、鉴定人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相关诊治资料。3、鉴定检查费用使用普通门诊账户资金(200元)来进行结算;最高检查费用为200元,超出200元的检查费用由医院减免;检查费用不足200元的按实际费用报销;普通门诊账户余额不足200元的部分,由个人自负。4、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按照鉴定标准认真核定慢性病患者是符合标准,避免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参加鉴定,浪费人力、财力、物力,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附:慢性病种类和鉴定标准

慢性病种类和鉴定标准

一、慢性病种类

1)脑出血后遗症、2)脑梗塞后遗症;3)肝硬化;4)重症糖尿病;(5)重症精神病;6)高血压合并症;(7)乙肝;(8)冠心病;(9)肺源性心脏病;(10)类风湿;(11)慢性肾炎;(12)慢性心力衰竭;(13)风湿性关节炎;(14)癫痫;(15)甲亢;(16)哮喘;(17)胰腺炎;(18)尿毒症(非透析类);(19)再生障碍性贫血(20)血友病;(21)腰椎间盘突出;(22)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23)系统性红斑狼疮;(24)肺结核;(25)强直性脊柱炎;(26)股骨头坏死;(27)风湿性心脏病;(28)房颤;(29)脑瘫。

二、慢性病鉴定标准

(一)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后遗症

1、有脑出血病史(有住院病史,提供病历)。

2、脑出血或脑梗塞后2个月至数年,肌力Ⅳ级伴语言障碍及对应责任病灶肌力Ⅲ。

3、大面积脑梗塞经抢救治疗留有偏瘫、偏身感觉障碍或偏盲、言语障碍。

4、脑梗塞伴有明确功能障碍,梗塞面积超过4C,或超过一个脑叶。

5、脑干、内囊处病灶大于2.0cm

具备1234或者1235可确定。

(二)肝硬化

1、具有乙肝、丙肝或其他慢性肝病等能引起肝硬化的病因。

2、门静脉高压症(脾大、腹水、侧支循环的建立,如食道和胃底静脉曲张等)。

3、肝功能(化验单)改变(相关酶学,白、球蛋白、胆红素)。

4、血液常规检查。

5、彩色B超(肝、脾、门、脾静脉数值)。

6CTMRI证明有肝硬化。

7、有因肝硬化脾切除史或肝穿病理证实。

(其中2457为可参照的硬性指标)。

(三)重症糖尿病

1、糖尿病合并血管病变。

大血管病变已有其他专病涵盖,可不在此范围。重点放在对微血管病变的认定。

(1)达到糖尿病肾病4期(临床肾病)。

(参考症状与体征:高血压、浮肿、低蛋白血症、贫血。尿蛋白定性阳性、管型尿)。

(2)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达到Ⅱ期(Ⅱ期)以上糖尿病眼底表现(必须出具三年以上的糖尿病检查化验单或者病历等原始材料)。

具备(1)、(2)任何一条均可诊断。

2、糖尿病合并神经病变。

(1)伴肢端感觉异常。

(2)肌电示感觉,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减慢。

具备(1+2)可做诊断。(对排尿障碍、尿潴留、残余尿等症状仅供参考)。

3、糖尿病合并较严重的慢性感染或消耗性疾病。能够做出明确诊断的肺结核(非稳定期),糖尿病足等。

4、糖尿病合并心脏病变:心电图有缺血改变或严重心律失常。

5、糖尿病合并头部病变:肌力Ⅳ级伴语言障碍及对应责任病灶肌力Ⅲ(查血糖、尿沉渣及头ct)。

(四)系统性红斑狼疮

1、原因不明低热,关节酸痛(关节炎)乏力。

2、皮肤损害:面部碟形红斑、盘状红斑、指趾上斑点状瘀斑及萎缩。

3、口腔或唇见溃疡、糜烂。

4、光敏现象。

5、多系统受累,如:

(1)肾脏损害,肾炎及肾病综合征表现。

(2)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3)神经系统改变,各种神经症状,情感障碍(幻觉、抑郁)狼疮脑病表现(癫痫发作…)。

(4)食欲不振、肝肿大、肝功能异常。

6、血液异常、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血沉加快。

7、尿蛋白阳性(++以上),或管型尿。

8、免疫学异常。

(1)抗核抗体阳性

(2)血清中可检出各种自身抗体,如:抗单链dsDNA抗体(+)、抗双链dsDNA抗体(+)、抗Sm抗体(+)、抗RNP抗体(+)、抗SSA/RO抗体(+)、抗SSB/La抗体(+)等。

至少符合上述8项指标中的4项可确立诊断,但应注意有时SLE,也可和其他几种结缔组织病并存。

(五)重症精神病

1、体征

(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明显的思维松驰,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

(2)思维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3)或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4)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5)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词语新做。

(6)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7)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8)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9)行为退缩,生活自理差。

同时具备四条以上。

2、病程

(1)满三年以上(含三年)精神病史,出具有精神专科医院住院三个月以上或累计住院二次以上病历。

(2)无病历者,需要提供相关诊断检查资料,并经专科医院会诊小组出具会诊诊断。

需同时符合(1)、(2)条。

(六)高血压合并症

原则界定在按原发性高血压危险度的分层,属极高危险组。(1)血压水平(持续)3级(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0mmhg/。(2)高血压的12级伴靶器官损害。

要求:靶器官损害:心脏疾病(左心室肥大,心绞痛、心肌梗死,即往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力衰竭);脑血管疾病(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梗塞的头部CT检查结果);肾脏疾病(蛋白尿或血肌酶升高);周围动脉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3级)。具备上述任何一条均符合诊断标准。

(七)乙肝

1、参阅门诊后住院病历,肝炎病程超过半年以上。

2、肝功能指标至少有3项(含3项)以上异常,其中包括血清ALTAST反复或持续升高,ALT/()AST2倍正常值上限,白蛋白降低或A/G比值异常,丙种球蛋白升高。除前述条件外,凡白蛋白<32g/L-35g/L,胆红素>2-5倍正常值上限,凝血酶原活动度70-60%,胆碱酯酶5400u/L-4500u/L,4项监测中有一项达到上述程度者即可诊断。

3、病历记载有明显或持续乏力、食欲不振、腹胀等肝炎症状,伴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脾大且无门静脉高压症。

4、影像检查出现慢性肝炎的相关表现,如肝脏B超可见:肝内回声增粗,边缘及轮廓异常,肝脏和(或)脾脏轻度肿大肝弥漫性病变。

5、乙肝大三阳或小三阳:丙肝抗体阳性。

具备12条和345条中的任何一项即可作出诊断。

(八)冠心病

诊断范围界定在以下四型:1、心绞痛型冠心病。2、心肌梗死型冠心病。3、缺血性心肌病型冠心病。4、猝死型冠心病。

1、心绞痛型冠心病

(1)有典型症状和体征(心绞痛严重程度分级3.4级,但仅供参考)。有住院病史,提供病历。

(2)典型心电图(排除其他因素的)或心肌酶学改变。

(3)冠脉造影:单支狭窄程度70%(左主干50%);或两支以上狭窄均50%

(4)多层螺旋CT提示有明确冠状动脉狭窄。

(5)冠脉CT:冠脉阻塞。

具备(1+2)基本条件再加(3)或(4)或(5)任何一项符合诊断标准。

2、心肌梗死型冠心病

(1)具有典型急性心梗病史(心电图、酶学改变等),有住院病史,提供病历。

(2)急性心梗后8周内仍见陈旧心梗心电图。

(3)放射核素检查显示梗死后斑痕。

(4)冠脉造影,见三支冠脉中任何一支完全阻塞。

具备(1+2)基本条件,再加(3)或(4)任何一项符合诊断标准。

3、缺血性心肌病型冠心病

(1)心脏扩大(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的心脏扩大,对有高血压、心绞痛病史者应重点考虑)。

(2)心力衰竭34级。

(3)心律失常(比较明显的心律失常,如出现短阵室速,24小时室早5000个)。

具备(1)+(2)+(3)符合诊断标准。

4、猝死型心脏病

有发病的确切证据,经抢救存活者。

(九)肺源性心脏病

原则界定在肺、心功能代偿期(包括缓解期)。

即往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或肺结核病史(提供病历材料),肺气肿体征或伴肺内水泡音,肺CT(或胸片)显示慢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表现、右心室增大、右下肺动脉干增宽等改变,心电图显示电轴右偏、顺时针向转位、肺性p波等。具有上述全部症状方可确定。

(十)类风湿

X光检查,肢体关节变形,活动受限,化验检查类风湿因子阳性改变。

1、诊断标准

(1)晨僵。

(2)至少一个关节活动时疼痛或有压痛(为医生所看到)

(3)至少一个关节肿胀(软组织肥厚或积液而非骨质增生,为医生所看到)

(4)至少另一个关节肿胀(为医生所看到,两个关节受累所间隔的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

(5)对称性关节肿胀(为医生所看到),同时侵犯机体两侧的同一个关节(如果侵犯近侧指间关节、掌指关节或FDA3趾关节时不需要完全对称)。远侧指间关节的累及不能满足此项标准。

(6)骨隆起部或关节附近伸侧的皮下结节。

(7)标准的X线片所见(除骨质增生外,必须有受累关节附近的骨质疏松存在)

(8)类风湿因子阳性。

(9)滑膜液中粘蛋白凝固不佳。

具备上述项目中的五项,在(1)至(5)项中,关节症状至少必须持续6周以上者可确定。

2、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X光,(2)化验检查类风湿因子。

(十一)慢性肾炎

1、诊断标准

患者尿蛋白检查持续+,肾功能不正常(血肌酐133442umol/L),肾脏超声示炎性改变具备上述条件方可确定。

2、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血常规,(2)尿常规,(3)肾功,(4)肾脏超声。

(十二)肺结核

浸润性、空洞型、X线——胸片干酪/空洞性病变。治疗超过2年的陈旧性肺结核不予认定。

(十三)强直性脊柱炎

关节炎表现,可累及任何关节,以脊柱关节受累为主。

1 诊断标准

(1)骶髂关节改变:骶髂关节可有三期改变:①早期:关节边缘模糊,并稍致密,关节间隙加宽。②中期:关节间隙狭窄,关节边缘骨质腐蚀与致密增生交错,呈锯齿状。③晚期:关节间隙消失,有骨小梁通过,呈骨性融合。

(2)脊柱改变:病变发展到中、晚期可见到:①韧带骨赘(即椎间盘纤维环骨化)形成,甚至呈竹节状脊柱融合。②方形椎。③普遍骨质疏松。④关节突关节的腐蚀、狭窄、骨性强直。⑤椎旁韧带骨化,以黄韧带、棘间韧带和椎间纤维环的骨化最常见(晚期呈竹节样脊柱)⑥脊柱畸形,包括:腰椎和颈椎前凸消失或后凸;胸椎生理性后凸加大,驼背畸形多发生在腰段和下胸段。⑦椎间盘、椎弓和椎体的疲劳性骨折和寰枢椎半脱位。

(3)髋膝关节改变:髋关节受累常为双侧,早期骨质疏松、闭孔缩小、关节囊膨胀;中期可见关节间隙狭窄,关节边缘囊性改变或髋臼外缘和股骨头边缘骨质增生(韧带骨赘形成);晚期见关节间隙消失,有骨小梁通过,关节呈骨性强直。

(4)肌腱附着点的改变:多为双侧性,早期见骨质浸润致密和表面腐蚀,晚期可见韧带骨赘形成(骨质疏松、边缘不整)

2、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查体,脊柱活动受限。(2bl27阳性。(3x线片(骶髋关节受累)。(4)脊柱x线竹节样改变。具备(1+2)或(1+3)或(1+4)即可诊断。

(十四)股骨头坏死

1、诊断标准

(1)主要标准 ①临床症状、体征和病史:以腹股沟和臀部、大腿部位为主关节痛,髋关节内旋活动受限,有髋部外伤史、皮质类固醇应用史、酗酒史。②X线片改变:股骨头塌陷,不伴关节间隙变窄;股骨头内有分界的硬化带;软骨下骨有透X线带(新月征,软骨下骨折)。③核素扫描示股骨头内热区中有冷区。④股骨头MRIT1加权相呈带状低信号(带状类型)或T2加权相有双线征。⑤骨活检显示骨小梁的骨细胞空陷窝多于50%,且累及邻近多根骨小梁,有骨髓坏死。

(2)次要标准:X线片示股骨头塌陷伴关节间隙变窄,股骨头内有囊性变或斑点状硬化,股骨头外上部变扁。②核素骨扫描示冷区或热区。③MRI显示等质或异质低信号强度而无T1相的带状类型。

符合两条或两条以上主要标准可确定。符合一条主要标准和次要标准阳性数4(至少包括一种X线片阳性改变),也可确定。

2、相关检查检验项目:①托马氏征(+)。②“4”字试验(+)。③直腿抬高试验    右。Allis征(下肢短缩试验)(+)。⑤单腿独立试验:trendelenburg征(屈登伯氏征)(+)。Ober试验:右侧卧位,右髋、膝充分屈曲。

(十五)脑瘫

诊断标准:①反射异常;②姿势异常;③视觉异常;④听觉异常;⑤语言障碍;⑥智力障碍;⑦口面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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