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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宾区人民医院相关医疗设备院内论证公告

兴宾区人民医院按医院《医疗设备及配件采购管理规定》要求,拟定近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参数论证(详见附件1)。请各品牌厂家、代理商见本公告后,携带有效证件及产品资料到我院设备科报名,报名截止日期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5月23日下班前),望相互转告。


必备证件:

 1.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授权书、法人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

2.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加盖有效公章。(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 

咨询电话0772-4772007/0772-4778375。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18年5月1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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