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通〔2018〕10 号
现发布《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两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591—2018 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WS/T 592—2018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价规范
上述标准自2018年 11 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门诊和急诊科(部、室)(以下简称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宣教和培 训、监测与报告、预检分诊、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基本措施、基于传播途径的预防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门急诊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7 预检分诊
7.1 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本机构的服务特性建立相应的预检分诊制度。
7.2 医疗机构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 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7.3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
7.4 医疗机构在门急诊可通过挂号时询问、咨询台咨询和医师接诊时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患者开展传染病的预检;在必要时,可建立临时预检点(处)进行预检。
7.5 预检、分诊点(处)应配备体温计(枪)、手卫生设施与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等,以便随时取用。
7.6 医疗机构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7.7 经预检为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应将患者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7.8 医疗机构应设置醒目标识、告示、指引牌等,指引需要隔离的确诊或疑似传染病患者至感染性疾 病科门诊或分诊点就诊。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7.9 从事预检、分诊的工作人员接诊患者时,应采取标准预防的措施。如怀疑其患有传染病时,应依据其传播途径选择并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并正确指导患者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8.3 安全注射
8.3.1 医务人员应掌握治疗和用药的指征。
8.3.2 注射应使用一次性的灭菌注射装置。
8.3.3 对患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患者实施注射时宜使用安全注射装置。
8.3.4 尽可能使用单剂量注射用药。多剂量用药无法避免时,应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不应使用用过的针头及注射器再次抽取药液。
8.3.5 使用后的注射针头等锐器应及时放入符合规范的锐器盒内。
10 医疗废物处置
10.1 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 类、密闭运送,相关登记保存 3 年。
10.2 门急诊公共区域应放置生活垃圾桶,内装黑色垃圾袋。但特殊科室如采血室、注射室等患者可能丢弃医疗废物的区域应放置医疗废物桶,内装黄色医疗废物袋。
10.3 门急诊换药室、采血室、注射室、耳鼻喉科诊室、妇科诊室、感染性疾病科诊室、肛肠科诊室、 泌尿外科诊室等可能进行诊疗操作的房间应放置医疗废物桶,内装黄色医疗废物袋。
10.4 普通诊室宜放置生活垃圾桶。
10.5 放置生活垃圾桶或医疗废物桶的区域应有醒目、清晰的标识。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评价基本原则、评价方法、评价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其他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3.3 医院感染重点部门 department of high infection risk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具有感染率高或引发感染风险高等特点的科室,如重症医学科、器官移植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透析中心(室)、新生儿病房及重症新生儿监护病房、 感染性疾病科、手术部(室)、产房、母婴同室、急诊科及其病房、口腔科门诊、介入手术室、临床检验科(实验室,含输血科)、内镜中心(室)、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等。
A.1 管理
A.1.1 组织建设与职责落实
A.1.1.1 有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简报。
A.1.1.2 有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专兼职人员配备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
A.1.1.3 临床及医技科室有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A.1.1.4 有三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及职责并落实,有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有反馈及持续改进。
A.1.1.5 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职责并履行。
A.1.1.6 与医院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
A.1.1.7 有临床、检验、医院感染管理、药学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信息及时共享。
A.1.1.8 有医院感染重大事件如医院感染暴发的应急体系及联动机制,并落实。
A.3 监测
A.3.1 基本监测要求
A.3.1.1 有医院感染监测计划,有全院综合性监测、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因素如消 毒、灭菌和环境卫生学等的监测,监测方法规范。
A.3.1.2 对监测资料有定期(至少每季度)分析、总结与反馈,能体现持续质量改进。
A.3.1.3 根据需要开展现患率调查,调查方法规范。
A.3.1.4 宜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如手卫生、术前正确皮肤准备、预防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最大无菌屏障等依从性的监测。
A.3.1.5 有信息系统的医院,宜采用信息技术对医院感染及其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其结果对医 院感染预防及控制决策提供支持作用。
A.3.2 目标性监测要求
A.3.2.1 应有针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人群与高风险因素的监测计划与控制措施,并落实。
A.3.2.2 有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手术部位感染等主要部位感染和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监测。
A.3.2.3 对目标性监测工作有定期(至少每季度)检查、自查,对监测资料有定期(至少每季度)总结、分析与反馈,能体现持续质量改进。
A.5 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A.5.1 通用要求
A.5.1.1 有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明确,并落实。
A.5.1.2 有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制定适于本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落实。
A.5.1.3 有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
A.5.1.4 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并能将监测结果用于临床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 制。
A.5.1.5 有落实医院感染监测、手卫生、清洁、消毒、隔离、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疗废物管理等的 具体措施与流程。
A.5.1.6 有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医务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与技能。
A.5.1.7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有定期(至少每季度)对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分析, 能体现持续质量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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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麦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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