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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拟增补党参等为食药物质

为进一步做好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以下简称食药物质)管理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调整食药物质目录,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增补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天麻、山茱萸、杜仲叶等9种物质,现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党参等9种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要求》指出,经安全性评估认为,上述9种物质按照传统习惯使用是安全的。鉴于上述物质均具有药用功效,建议食用时按照传统习惯和公示信息使用。



《党参等9种物质按照食药物质管理要求》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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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参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桔梗科植物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 (Franch.) Nannf.)、素花党参(Codonopsis pilosulaNannf. var. modesta (Nannf.) L.T.Shen)和川党参(Codonopsis tangshen Oliv.)的干燥根。党参在山西省、甘肃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煮粥、蒸米饭、煮菜、火锅用料、泡酒、制作党参脯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肉苁蓉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肉苁蓉(荒漠)为列当科植物肉苁蓉(Cistanche deserticola Y.C.Ma)的带鳞叶肉质茎。在内蒙古自治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肉、炒菜、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铁皮石斛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兰科植物铁皮石斛(Dendrobium officinale Kimura et Migo)的茎。铁皮石斛在云南省和浙江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即食、煲汤、做菜、榨汁、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西洋参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五加科植物西洋参(Panax quinquefolium L.)的干燥根。西洋参在山东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切片泡水饮用、加工成细粉添入粥中食用、煲汤或直接烹制各种菜肴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黄芪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豆科植物膜荚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和蒙古黄芪(Astragalus membranaceus (Fisch.) Bge.var. mongholicus (Bge.) Hsiao)的干燥根。黄芪在山西省和甘肃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汤、炖肉、煮粥、蒸米饭、煮菜、加入火锅中直接食用,或用于泡酒、泡水、混合蜂蜜食用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灵芝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 ex Fr.)Karst.)和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在安徽省与山东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泡茶、泡酒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天麻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兰科植物天麻(Gastrodiaelata B1.)的块茎。天麻在贵州省和云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炖肉、炖鸡、素炒、加入火锅、天麻泡蜂蜜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山茱萸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山茱萸科植物山茱萸(Cornus officinalis Sieb.et Zucc.)的成熟果肉。山茱萸在陕西省和河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煲汤、做菜或制作果酒、保健醋、果汁、蜜饯果脯、糕、果冻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杜仲叶在《中国药典》(2015版)收载,为杜仲科植物杜仲(Eucommia ulmoides Oliv.)的叶片。杜仲叶在湖南省和河南省等地区有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历史,主要方法为杜仲嫩叶做菜、煮粥、杜仲茶或用杜仲叶汁做面条等;按照传统习惯正常使用,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经安全性评估认为,上述9种物质按照传统习惯使用是安全的。鉴于上述物质均具有药用功效,建议食用时按照传统习惯和公示信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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