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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全省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推进健康扶贫领域作风转变,结合国家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省政府作风转变“十不准”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甘肃保监局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单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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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

开展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重大意义

  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全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一场输不起、等不得、没有退路的硬仗,必须全力以赴,坚决打好打赢。健康扶贫工作实施以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精准脱贫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各项任务落实,取得一定成效。但从国家2017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综合考评反馈问题及省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自查情况看,全省健康扶贫领域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存在一定差距,亟待以更有效的政策供给、更精准的投入保障、更严肃的执纪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直指短板弱项,着眼“三个落实”,是全省健康扶贫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对健康扶贫领域党员干部的大教育、大动员、大考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健康扶贫领域作风转变和问题整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深入开展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作为重大工作任务,周密安排部署,着力强化落实,迅速推进实施。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转变作风和抓落实的强大工作合力,紧盯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良好的作风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落实,以扎实的工作打赢打好健康扶贫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健康基础。

准确把握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目标任务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行动,全省健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各项惠民政策有效落实,“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工作机制得到完善,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健康管不好、看病费用报销不及时、医疗救助不到位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地区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大幅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满意度明显提升。

为保障上述目标如期实现,

重点实施五项先锋行动:

先锋行动一:

  组团式健康扶贫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甘肃省“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医疗人才“组团式”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发〔2018〕68号),省级9家医院和12个市的市级医院在两州一县和18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县级医院加挂分院牌子并派驻帮扶团队,各帮扶团队组建临时党支部,主动与受援地区党组织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帮扶关系,推动落实县级医院重点专科、薄弱学科、区域医学中心建设和人才培养、医院改革发展,以及健康扶贫“一人一策、一病一方”等工作任务,快速提升受援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种每年新增20至50种,到2020年,县级医院分级诊疗病种达到250种以上。


先锋行动二:

  签约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认真落实《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甘卫发〔2018〕98号),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省市、县、乡、村四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建立专病专家、家庭医生、患者的信息库和服务互动平台,按照重大疾病、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和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等实际问题,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针对性地制定签约服务包,提供个性化、全方位、免费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片包干制定落实“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帮扶措施,建立完善“送医上门”、“送人就医”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有病看不了、看病就医难、健康管不好等问题。


先锋行动三:

  基层用药安全保障行动。开展以农村、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等为重点单位,覆盖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执法大检查,对过期药品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杜绝过期药品和霉变、虫蛀、污染的中药饮片进入医疗机构,消除农村地区群众用药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到2020年建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甘卫药政函〔2018〕175号),调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非基药使用比例,规范备案采购,加强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完善药品采购方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供给。


先锋行动四:

  干部包抓政策落实行动。建立干部包抓责任制度,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分别负责包抓75个贫困县市区,市级卫生计生、人社、民政部门负责包抓到乡,县级部门包抓到村,村级包抓到人。每个村确定一名干部专抓健康扶贫工作(以下简称“健康专干”),主要由包村的计生专干或驻村干部担任。健康专干负责包抓到户到人,具体承担“五帮两核”职责,即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帮助保护健康权益、帮助联系就医及转诊、帮助监督签约服务、帮助报销就医费用;核对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核对签约服务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包抓干部全面负责所包地区健康扶贫各项工作,通过强化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协调推进、政策解读等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甘肃省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健康扶贫整改实施方案》和健康扶贫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等惠民政策全面落实,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人一策、一病一方”见到实效。


先锋行动五:

  监督检查“五督”行动。健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组织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持续开展以“五督”( 督政府部门、督帮扶、督签约医生、督专干、督政策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扶贫监督检查行动,重点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各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4+1签约医生履职尽责(4+1指省市、县、乡、村四级签约团队和健康专干)、“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帮扶措施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宣传等5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坚决整治存在于健康扶贫领域的敷衍塞责、不严不实、形式主义等问题,确保健康扶贫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切实强化

健康扶贫先锋行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党组织要把健康扶贫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推动健康扶贫的工作合力,确保健康扶贫先锋行动顺利实施,确保健康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强化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选派能打仗、会打仗的优秀干部专抓健康扶贫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选配好村级健康专干,靠实“五帮两核”工作职责,健康专干务必于2018年6月前到岗并开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组长单位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统筹协调,建立专责小组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卫生计生、人社、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包抓责任,全面推进所包地区健康扶贫各项工作。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健康扶贫的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人社、民政、保监、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于2018年6月前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不低于85%的政策;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城乡参保居民患50种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押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设起付线等政策;全面实现 “一站式”结报。人社部门负责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60%的住院统筹基金、设置基本医保报销窗口,以及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结报系统联网。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补助资金和筹集大病保险基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由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全部解决,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时,省级财政予以弥补。民政部门负责落实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向定点医疗机构按60%预拨医疗救助资金、设置医疗救助报销窗口、医疗救助信息系统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和不合规医疗费用控制,负责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平台与各级医疗机构对接;保监部门负责督促各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大病保险报销窗口,并督促落实大病保险与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医疗救助联网对接。

  (三)严格督导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理清健康扶贫行业职责,细化问题清单,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靠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省委省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和省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问效,扎实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人员培训,细化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五督”行动。要强化监督结果应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和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和事,按照脱贫攻坚工作问责程序进行问责;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健康扶贫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对组团式帮扶和签约服务中履职不到位、任务未落实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

  (四)加强政策宣传。

  扎实开展健康扶贫集中宣传活动,对“一人一策、一病一方”、“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送医上门送人就医”、“ 组团式”帮扶等健康扶贫措施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入户宣传,充分发挥健康帮扶签约团队和健康专干的主力军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听得明白的方式,深入宣传解读健康扶贫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畅通健康扶贫政策咨询渠道,向社会公布县、乡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解答群众疑问。进一步细化健康扶贫宣传工作考核细则,突出宣传成效的考核。强化健康扶贫干部队伍培训,层层举办健康扶贫政策培训班,对各级扶贫干部、驻村干部和卫生计生干部进行健康扶贫政策解读培训,使其更好发挥政策执行和宣传主力军作用。

  (五)加强信息报送。

  省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将建立健康扶贫先锋行动“月报告、季分析、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制度和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分析、每月通报。各市州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要按要求向省健康扶贫专责工作组报送工作进展、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为全省健康扶贫工作决策部署提供依据。要积极总结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整理编撰专报信息,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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