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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不断满足群众医疗卫生健康需求

日前,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计生和中医药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将改善医疗服务与深化医改同部署、同推进,坚持改革改善两手抓,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状态投身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加强信息化投入,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使信息化工作满足改善医疗服务实际需求,为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创造条件。不断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实施方案》提出,全省要利用3年时间,进一步巩固改善医疗服务的有效举措,将其固化为医院工作制度,不断落实深化。进一步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建立医疗管理新制度、新机制,提供医疗服务新平台、新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努力使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格局,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推动全省二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三级医院建立预约号源统一管理信息平台,科学管理预约号源,合理安排初诊患者、复诊患者就诊时间,进一步缩短预约患者候诊时间。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提高预约诊疗效率,实行实名制预约诊疗。对于预约患者、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全省三级医院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鼓励和推动全省二级医院参照三级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至少开展两种以上预约形式。


2018年,三级医院预约时段精确到0.5小时,月平均实际预约率≥40%,月平均复诊预约率≥60%,口腔科、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80%,住院患者检查预约率100%;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医联体内三级医院要为二级医院预留30%的专家号,二级医院要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40%的号源。患者就诊等候时间较长的医疗机构,根据门诊就诊实际需求,可提供24小时门诊挂号服务,开展延时门诊、夜门诊等服务


构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网络 《实施方案》提出,全面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把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构建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网络运行平台,实现多级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医疗资源共享共用。充分利用省级远程医疗会诊平台,实现医联体牵头医院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培训服务,逐渐开展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等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使更多的适宜患者能够在家门口获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探索为签约患者提供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服务。开展村级远程医疗门诊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在上级医院支持下的远程家庭医生模式。


2018年,完成省级远程会诊平台建设项目,全省横向连接省级5家大型三级甲等医院,纵向贯通43家县级医院,逐步开通乡镇卫生院软视频远程会诊系统,优先纳入23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陆路边境县和少数民族县的355个乡镇卫生院。预留接口,鼓励更多医疗机构加入省级平台。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制定《吉林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强化全流程管理,规范远程会诊的服务行为,确保远程会诊健康可持续推进。


医联体内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 《实施方案》要求,以医联体为载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医联体内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医疗机构间以单病种一体化临床路径为基础,明确分工协作任务,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服务,完整记录健康信息。


医联体牵头单位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重点加强医联体连续医疗服务各环节的医疗质量控制,推动基层医疗质量有效提升,保障医疗安全。医联体内建立并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以信息化为手段,形成患者双向转诊有序流动、医疗资源按需调配、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分级诊疗格局。


2018年,重点建立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医联体内下级医院要为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危重症稳定期的转诊患者提供继续治疗和康复。


开展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所有中医院均参与中医医联体建设,并逐步实现中医医联体内部的对口支援资源下沉、分级诊疗上下转诊、中药制剂调剂使用、信息联动数据共享。


建设智慧医院 《实施方案》明确了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各医疗机构围绕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扩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提供与其诊疗科目相一致的、适宜的医疗服务。


利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影像胶片打印等便捷服务;应用可穿戴设备为签约服务患者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加强以门诊和住院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优化服务流程、调配医疗资源等提供支撑;应用智能导医分诊、智能医学影像识别、患者生命体征集中监测等新手段,提高诊疗效率;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配药发药、内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


三级医院至少提供一种线上支付方式 2018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途径告知医院就诊时段分布信息,引导患者错峰就诊,提供针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手术患者的提示服务。为患者提供自助挂号、自助预约、自助充值、自助收费、自助信息查询、自助取报告等服务。


三级医院开展诊间结算、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服务,开发应用手机就诊服务APP,至少提供一种线上支付方式。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发放应用电子居民健康卡《实施方案》强调,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利用电子健康卡,实现市(州)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患者使用统一的就诊卡可以在任一医疗机构就诊。积极探索推行在省内实现患者就诊“一卡通”。


2018年,各市(州)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发放应用电子居民健康卡,鼓励借助电子居民健康卡整合就诊、结算、支付、查询、挂号等功能。


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个性化合理用药指导《实施方案》提出,要以签约服务为依托,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加强临床药学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实现药学服务全覆盖,临床药师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加强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审核,实现药学服务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用药指导,临床药师通过现场指导或者远程方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重点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满足患者新需求。鼓励中医医院为患者提供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等个性化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药饮片配送等服务,缩短患者取药等环节等候时间。


2018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均要开设药学服务咨询窗口,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在“合理、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30天长期处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保障7—14天用量(毒麻精神类药品除外)。建立医联体内处方点评制度,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刘任飞 华国俊  报道)


责任编辑 陈伟/编辑 赵桂英 孙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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