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自4月1日开始,为期1个月,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开展整治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抽查,主要针对5个方面内容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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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检查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工作组织部署总体情况、建立整治工作相关机制和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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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工作台账、报表的上报情况,通过查看工作台账和报表,主要检查各地区及各单位是否扎实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活动,是否按时上报各项工作报表;查看各单位报送信息是否准时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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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检查案件办理和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结合月报表情况查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一般性行政处罚案件相关材料和行刑衔接情况,查看各单位及市、县(区)两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投诉举报受理信息和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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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检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看活动方案、宣传材料、照片及相关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主要检查各地区及各单位是否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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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对辖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实地抽查情况,选取不少于四家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抽查1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大型商超保健食品专柜、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体验店、营销公司)检查通告张贴情况、约谈情况、日常监管痕迹、产品标签标识、企业销售平台等内容。
下一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汇总,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有的放矢地推进桂林市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