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5名医、技等工作人员,大同县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决定面向全县招聘20名临床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公开招聘的原则和办法
公开招聘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方便考生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和面试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实施),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制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由县医疗集团制订,县政府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招聘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方式及人员待遇。
(一)招聘单位: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岗位: 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招聘医、技、护、药、财务管理、医院管理、计算机管理岗位;各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专业岗位人员(点击查看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人数:
1、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招聘15人。
2、大同县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招聘20人。
(四)招聘方式: 大同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的补充通知》(晋人社厅函[2015]39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关于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中做好医保人事薪酬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66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医疗集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事宜。
(五)招聘人员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属差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公开招聘的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报名资格和条件
此次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技、护、药、财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岗位面向大同市招聘(大同市户籍或大同市生源的方可报名),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含相关专业院校)专科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为招聘对象;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院管理岗位、各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面向大同县招聘(大同县户籍或大同县生源的方可报名),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的毕业生为招聘对象,此次招聘实行招聘现场和医疗集团公开报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招聘具有大同市范围户籍(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院管理岗位为大同县户籍),各乡镇卫生院招聘应具有大同县户籍,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25日后出生),有执业医师证书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1983年5月25日后出生)。
4、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八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前,由大同市卫生计生委汇总各县区招聘计划后,在大同市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在2018年县级医疗集团人才招聘大会现场报名和在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生源地系大同市或大同县的因上学迁出户口须提供户籍迁出证明材料)、学位证(以上证件需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证件照6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报考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需与本人的毕业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在资格审查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6日-5月28日,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报名地点:5月26日在山西中医药大学体育馆(山西省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5月27-28日在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办公室。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前进行,由招聘领导组下设的资格审核组对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如有提供材料不真、不实或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报考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应达到3:1,报考县医疗集团乡镇卫生院应到达1:1。达不到这一比例,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
计算机管理、财务管理、医院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疗、护理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测试。
2、考试方式
笔试按照人事考试规范化的要求。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医、技、护、药、财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医院管理岗位的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面试前,如有个人自行放弃的,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由县医疗集团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比例适当放宽。面试开始后,如遇考生缺考,使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情形,该岗位考生仍正常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高于本场次面试平均成绩的,可以进入体检环节,等于或低于本场次面试平均成绩的予以淘汰。报考大同县医疗集团各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且笔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的最低可按1:1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受委托方实施。面试按所报专业分组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试题由专业命题机构或考官集体研究命题制,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考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根据剩余考官打分多少,算术平均计算面试得分。
此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比例设定按照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各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如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面试加试环节确定排名。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将在大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大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由主检医师签字并由体检医院加盖公章认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352----8014380。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报大同县人社局同意后,不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的考生需签订5年服务期以上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聘用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2.招聘前有违法犯罪、隐瞒不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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