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健康扶贫工作,切实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及困难群众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要求,日前,市卫计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该项工作。
下一步,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治工作将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要求。医疗机构在对贫困患者医疗救治过程中,做到“七有”,即:有贫困患者就医导诊台、有专兼职导诊人员、有就医绿色通道、有门诊住院专用收费窗口、有爱心病房、有健康扶贫宣传内容、有便民惠民具体举措。
二、进一步明确贫困大病患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五有”,即:有责任明确的协议书、有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有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转诊制度,有大病患者诊疗方案,有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措施。
今后,市卫计委将重点督导医疗机构“七有”、“五有”落实情况,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通报督导考核结果。
来源:鹤壁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