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切实维护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的违法行为,根据《南平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2018年福建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南查无办[2018]1号)的要求,我局近期将对辖区内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进行专项整治。在此通告发布之日起,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停止上述无证行医行为,对拒不停止无证行医行为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非法行医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广大患者认真识别,不到无证行医诊所就医,如发现无证行医行为,请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0599-3832272 、0599-3855278
建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