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OUR YAO》一篇文章,谈到GMP认证继续或者取消的事情,主笔看后细思极然。
关于取消GMP,GSP认证,将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GMP(GSP)二证合一的事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多年前就有这个想法,尤其是去年这种传言甚嚣尘上,而且国家局将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已经报呈全国人大。
但是今年三月份全国人大会议以及近期,一直没有见人大批准修订版《药品管理法》,在三月份的人大会议上,迎来了三局合一,成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结果,所以,就目前这种情况,用一句话总结,就是:
以前没有的现在有了,以前有的现在小了,但是专了。
据主笔的理解,取不取消GMP(GSP)认证,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而是需要如下程序:
1.修订《药品管理法》,从药品管理法这个医药产业的根本大法上明确取消GMP(GSP)认证,实行两证合一。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ND)在《药品管理法》的原则下,修订去年11月22日修订的《药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从办法上明确:
新开办企业的开办程序;
许可证管理;
药品生产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能、职责;
-------------等等
然后才可以正式实施两证合一。
而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降格为副部级单位,与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三局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且规定药品监督管理局只设置到省一级单位,省以下不再设置单独的药品监督管理局。
如是,则市、区、县等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都会合并成大的市场监管局。这样会不会对已经好不容易形成的监管格局因为合并而失去有效的监管职能?
所以,目前在《药品管理法》修订版没有经过人大批准并执行的情况下,取消GMP认证,实行二证合一的可能性不存在,去年递交上去的《药品管理法》修订版至今无音讯,会不会因为大市场监管局这个格局的形成而暂且泡汤?
窃以为,可能性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