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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三期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圆满结束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继续做好《中医药法》《河北中医药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的普法培训工作,提高河北省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业务教育、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河北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全省第三期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于6月4日至10日在秦皇岛举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张峘宇处长、省中医药管理局刘彦红副局长、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陶跃华局长、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张坤海副所长和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郭忠起副局长参加了开班仪式


刘彦红副局长动员讲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刘彦红副局长进行动员讲话。分析了当前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我省正处于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攻坚时期,中医药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和保障群众健康的优势力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刘彦红副局长就做好中医药监督工作和办好这次培训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重要的生态资源和优秀的文化资源;二是要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法律精神,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进一步理清执法职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三是要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集中精力、潜心学习、加强交流、共同提高、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遵守纪律、树立形象。

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陶跃华局长指出,此次培训班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即将一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即将出台的背景下举办的,是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举措。强调中医药监督工作是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应抢抓当前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时机,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为契机,努力提升“五种能力”,提高中医药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凝聚力、提高协作力、加强执法力、强化执行力和提升创新力,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持证、着装、手持执法终端、全过程执法记录、现场快速检测等五大要素,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助推全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培训班邀请了省内外中医药专家对中医药法及配套文件、河北省中医药条例、中医药法制思维和规范实践、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中医药基础知识和养生保健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和培训。


专家授课

1


国家中医药局张峘宇处长解读《中医药法及配套规章》

2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处高庆丰处长为大家解读《河北省中医药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暂行办法》

3


省中医药发展中心孙庆臣主任讲解《中医药政策与执法》

4


北京市监督所刘劲松副所长为大家讲解《中医药监督执法规范和实践》

5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戴金增讲授《卫生监督工作的法治思维》

6


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段颖副局长讲解《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

7


廊坊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于建水副局长讲解《中医医疗废物规范管理》

8


省医大三院医院感染科冯忠军主任讲解《中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督管理》

9


河北中医学院教授佘艳芬讲授《刮痧与亚健康调理》

10


河北中医学院教授房家毅讲授《中医药养生保健》


考试总结

培训结束后,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中医药监督处并对本次培训考试试卷进行阅卷总结。

此次培训突出中医药监督执法重点,注重实际,既有中医药基础理论知识,又有中医药监督执法业务知识指导,师资层次高,培训内容精,教学计划实,教学管理严。参训人员积极听讲,认真记录,踊跃交流,主动请教。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培训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通过培训使大家进一步掌握了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知识,进一步拓宽了大家对中医药监督执法的视野,拓展了思路,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

全省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中从事中医药监督工作的人员105名,北京市和天津市中医药监督同仁各15名,共计149人参加培训。

作者:付玉喜

责编:宋淑萍

校核: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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