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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是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代表着每一位市民的文明形象,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共建和谐美好家园,是全体鹤阳儿女的共同心愿,是县委、县人民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城市谋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出一份力、增一份光。今天让我们继续来学习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相关基本知识:
十五、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我们做了哪些?
(五)协调发展,共建共享,创建成果“惠民生”。
3、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参加各类社会保险人数累计达48.7万人次,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4.02亿元。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城镇新增就业180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9万人次,完成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惠及4.08万人次,发放各类救灾救济救助资金8548.6万元。
4、惠民实事落实到位。2017年,发放各类惠民补贴6773.49万元,实施“一事一议”项目28个,较好完成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10件惠民实事。审计、统计、气象、外事、侨务、老龄、科技、残疾人、红十字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工会、青少年、妇女儿童、国防教育、防震减灾等工作全面加强。
5、民主法制不断加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县规划,制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部门学法制度,完善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304件、政协委员提案169件,办复率100%。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4件。
来源:鹤庆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