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是全国医疗服务市场最开放的城市,但放开的同时,我们必须加强监管,杜绝“一放就乱”的现象。
来源 | 深圳卫计委
割完包皮,再来个“阴茎背神经阻断手术”,让自己变得猛猛哒?
人流手术做到一半,哟,你这里面还有很多“妇科问题”,加点钱,把宫颈息肉啥的也割一下吧?
在一些医疗机构,尤其是一些不正规的民营诊所、门诊部里,这是常见的男科、妇科“宰客”套路,属于市民投诉的“重灾区”。
过去,由于取证难、人手不足等原因,卫生监管部门对此一直是“猫捉老鼠”,屡禁不绝。
如今,忍无可忍的深圳决定“痛下杀手”!
对“宰客”行为“精准打击”
5月21日,深圳市卫计委印发了一个重磅文件——
从5月起到9月底,全市开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排查!
全面排查全市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情形。
二是精准打击!
尤其要对群众投诉、举报较多,问题较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男科)、妇科等专科领域进行“精准打击”。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黑行为,及时移交市扫黑除恶专项办。“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6月13日~21日,深圳市卫计委将分组深入全市十区(新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案例:刀子动到一半,“我们来聊聊新项目吧”
张先生住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一带,因为生殖器有点发炎,他上网搜索一番后,找到了某民营男科医院。
检查过后,医生建议他做一个包皮手术。张先生选择了1280元的激光包皮手术,手术做到一半时,医生说张先生有“神经断裂”,推荐他做一个“生物膜”修复神经,价格分为3800元、4600元两档。
因为身不由己,他只好在手术台上签了字。
过了一会,医生又发现他有“睾丸积液”,最好手术取出。此刻,张先生隐约感觉到自己被“坑”了,连忙便谎称“没钱了”。
不可思议的是,医生竟表示医院有一个“贷款”项目,患者可以按期付款。
手术后,张先生按照医生建议又接受了“太空舱物理治疗”,“好像是红外线照射,说是排出毒素、治疗炎症的”,前后各项支出接近一万元。
回想起来,张先生感到很生气:
“你有这么多项目,应该提前跟我说清楚,让我自愿选择,而不是等我已经躺在手术台上、刀子动到一半了,才开始介绍治疗方案和价格。”
这些有“宰客”嫌疑的男科、妇产科项目统统叫停
“黑诊所”们今后不能这么玩了!
5月21日印发的深圳《整治方案》要求,规范一系列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泌尿外科(男科)、妇科诊疗行为,该禁的禁,该告知的告知。尤其是人流手术、包皮手术,严禁在手术台上“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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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各种男科、妇科手术治疗
在泌尿外科(男科)方面——
深圳全市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含一级综合医院、一级专科医院、未定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等)暂停开展以下项目:
异体脱细胞真皮移植术等异体或自体植入手术
阴茎生物细胞补片术
降低阴茎敏感度的埋线术、降敏术等
阴茎延长术、增粗术
鞘膜腔积液相关手术
阴茎背神经阻断术,阴茎深静脉结扎术等用于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手术
在妇科方面——
全市开设妇科的门诊部、诊所暂停开展以下项目:
阴道壁囊肿、阴道息肉、宫颈囊肿、宫颈息肉、宫颈糜烂(宫颈炎)、盆腔积液类妇科手术(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宫颈糜烂根本不是病,绝大多数是正常的生理改变。)
外阴、阴道的整形手术
宫颈锥切术
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人流手术)的同时,不允许开展任何阴道、宫颈类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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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一名男子在某诊所割完包皮后,又被安排了“高能光量子治疗”“智源肽直肠介入”和“超声雾化治疗”3个项目,说是“用于排毒””。
做完后一看账单,他顿时傻了眼,单单3个“排毒”项目就花了2.4万元。
而对于这些项目,某三甲公立医院泌尿外科专家却是“闻所未闻”。
实际上,类似的泌尿外科(男科)、妇科相关物理治疗,不属于治疗相关疾病的特效治疗,仅仅是临床上一种辅助治疗手段,医疗机构不规范开展,有没有效很难说,患者的荷包却随时被榨干。
为纠正这些乱象,深圳市卫计委的《整治方案》要求——
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物理治疗时应严格履行知情告知义务;
在治疗前必须书面告知治疗的适应症、治疗的目的、需要总体治疗的次数、总费用和单次费用、可能的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法等;
由患者或其近亲属书面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
此外,包皮手术后伤口完全愈合前,不得进行泌尿外科相关物理治疗;妇科终止妊娠手术(人流手术)后1周内不得开展妇科相关的物理治疗。
项目名称和收费,禁止“浑水摸鱼”
一些民营医疗机构机构在“开发”治疗项目时往往脑洞大开。
明明是同一个医生做的,操作也几乎一样,换汤不换药,却能包装出不同的名字,比如说,一个叫“美式精雕”,一个叫“欧式精雕”,价格上也各有千秋。
为刹住这股歪风,深圳的《整治方案》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但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确定项目内涵及名称等。
也就是说,不同的治疗项目,具体内容是什么,差异在哪里,收费不同有何依据,都要明确列出来,能跟患者讲清楚。
收费价格也不能“张口就来”,《整治方案》要求必须“明码标价”——
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建立价格公示台账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
打广告,你别再随意“加戏”
一些医疗机构在对外宣传上喜欢“傍大款”,动辄给自己冠上“国际XX机构”的头衔,或者自己给自己挂牌:“XX知名大学合作单位”,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上,更是谎话连篇。
对这些打广告中随意“加戏”的行为,深圳也要戴上“紧箍咒”。
深圳的《整治方案》要求——
医疗机构在获取广告批文后必须严格按照广告批文发布医疗广告,不得发布与医疗广告式样不一致的医疗广告;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公示机构信息、医务人员信息、医疗设备信息等,不得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渠道及在医疗机构内部公布虚假的机构、人员、设备等方面信息。
打击医疗乱象,要用“铁的手腕”
深圳市副市长吴以环近日在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形成综合执法、联合打击的机制。
医疗卫生部门特别是卫生监督部门、药品监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医保部门、公安部门在一个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形成执法合力,对违法执业、医疗欺诈等行为以铁的手腕进行打击,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该吊销执照的吊销,该关停的关停,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方案》也提出,此次全面排查和精准打击的专项行动过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形成更科学的综合监管机制。市、区、街道卫生监督机构对每一家医疗机构明确监管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监管无盲区、无漏洞,从强化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全方位健全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接下来,深圳将重点完善这八项长效医疗监管机制: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全面巡查制、校验现场审查制、退出机制、扶持引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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