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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天津市卫生计生委积极推动基层机构行风建设工作

按照天津市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结合近期开展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以3个月为周期,以周为时间单元,组织制定了《基层卫生处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挂图作战项目推进表》,按时点挂图推进并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市卫生计生委还建立了各区基层机构行风建设工作信息周报制度,截至目前各区推动基层行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绩。

和平区卫生计生委


6月6日下午和平区卫生计生委召开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上集体学习天津市卫生计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内容,对下一步针对辖区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研究,确定召开行风工作推动会,邀请区领导参加,传达市卫生计生委会议要求,部署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和平区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南营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医药代表约谈会议,就做好行业自律,廉洁开展医药购销、医药代表接待办法工作等问题约谈相关人员。与医药代表签订知情同意书、发给备案的医药代表统一的胸牌。新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召开整肃行风专项工作会,与有条件获得统方信息岗位的所有人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劝业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后台屏蔽处方信息,禁止医务人员查阅,以达到反统方的目的。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完成内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接待暂行办法,建立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制定医药代表诚信记录档案、登记备案表、相关台账以及巡查记录,并设有专门人员监控医药代表活动。及时召开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工作会,与药品、试剂、耗材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重新签订廉洁承诺书。

河西区卫生计生委


6月5、6日组织全区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督查区内互评互查工作。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即刻整改,切实做好履约工作。

南开区卫生计生委


制定《南开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南开区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并下发各医疗机构。南开区王顶堤医院为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对全院人员进行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培训。

河东区卫生计生委


6月5日河东区卫生计生委召开统方信息管理规范工作会议;6月6日上午,河东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推动会”,制定《河东区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下发区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定了由河东区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陪同,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督查工作。6月8日,河东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委员邢晓斌、党委副书记王建欣分别带队,深入向阳楼街、上杭路街、春华街、大王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部分社区站督导检查。经检查,基层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建立三定两有制度,规范医疗代表管理,建立备案登记;加强行风建设,开展行风教育培训,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投诉管理,建立接待中心,登记记录投诉反应问题,纳入奖惩管理;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完善采购制度,完善统方制度;做好舆情监测,行风建设内容通过官方微信发布。

河北区卫生计生委


河北区属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召开了整肃行风专项会议,会上传达了区卫生计生委文件,并对参会人员提出要求。

红桥区卫生计生委


制定并印发区医药领域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查工作方案,并开始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督导检查。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学习市卫生计生行业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整肃行风信息简报》和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做好行风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

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


按照《关于开展一期网警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安排监督人员对天津市北大港农场职工医院、滨海新区康泰中医门诊部等5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抽调80余名工作人员分成十一个组对全区144家参保的医疗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非法倒药活动专项检查;制定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东丽区卫生计生委


东丽区属各级医疗机构继续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行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会议精神,推进行风整肃工作深入开展。

西青区卫生计生委


6月5日,西青区卫生计生委落实市卫生计生行业行风整肃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区西青医院和妇儿中心的统方信息管理工作。

北辰区卫生计生委


组织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行风建设领导组织体系和责任分工,上报《北辰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人信息表》,对照《天津市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医疗机构自查表》中的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形成工作台账及自查报告,销号管理逐项落实。组织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梳理自2016年12月14日至目前行风建设工作中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目录清单上报区卫生计生委,拟制定北辰区行风建设文件汇编。建立北辰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推动工作信息周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并督促全区各相关单位切实落实市卫生计生委行风建设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6月2日上午,北辰区卫生计生系统召开正风肃纪专题培训会议。形成4个行风督导检查组,由委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第二轮行风督导检查工作。

津南区卫生计生委


各公立医疗机构制定并完善各项制度及诚信档案、备案台账等,在机构重点区域张贴“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警示牌,严禁医药代表进入,为已备案医药代表制作统一胸卡,备案医药代表进入本院需佩戴统一胸卡进入医院,对重点岗位开展巡查,未发现违规医药代表和违规工作人员。

武清区卫生计生委


研究制定《武清区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并下发委属各单位。各单位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专项行动计划》。目前,40家委属单位已全部制定了行动计划。给委属各医疗机构统一制定下发“九不准”展牌和“医药代表证”挂牌,明确要求“九不准”展牌要张贴在大厅显要位置,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管理“医药代表证”。目前“九不准”展牌已全部张贴上墙。同时,武清区卫生计生委联合29家基层医疗机构与商业公司签订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廉洁购销承诺书》。各医疗机构对照《自查表》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后,重点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各项工作。同时,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统方信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和信息监管责任书。委领导班子已于6月8日前对委属各医疗机构行风建设情况开展过一轮专项督查。按照《天津市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委党委迅速行动,下发《督查通知》,班子成员对照督导检查表,于6月22日前对委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新一轮督查工作。

宝坻区卫生计生委


6月5日,区卫生计生委党委利用专题培训班,特邀请区纪检委驻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马长雪同志,对《监察法》进行了解读,并强调了廉政和行风建设纪律要求。

宁河区卫生计生委


第一时间成立了宁河区卫生计生行业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全系统各医疗机构均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联络人。目前,医政医管科已完成对21家医疗机构医保、质控、药品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党委办公室下发制度通知2个,21家医疗机构完成行风建设自查30余次。

静海区卫生计生委


组织制定《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并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蓟州区卫生计生委


按照《蓟州区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了由区驻政协纪检监察组、委督查室、药械科、党办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明察暗访工作,对委属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工作;新增了上仓医院、刘家顶卫生院、马伸桥医院、东施古卫生院、出头岭医院等10家基础医疗机构为医药代表制作了工牌,未发现医务人员私下与医药代表接触现象;所属各医疗机构全部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对疗效不确切、辅助性、营养性、高价格等用量异常的品种实行重点监控。部分单位完善了统方管理制度;按照市医改办《关于核报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组织医政科、财务科等部门负责人,对蓟州区有关单位进行认真排查梳理,未发现因医保额度问题设置患者治疗费和住院天数上限等问题与现象。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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