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鸿忠书记关于行风建设的批示精神、浙闽部长和小红副市长在行风工作中期推动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津卫行风〔2018〕132号),彻底整肃卫生计生行业的不正之风,市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卫行风便函〔2018〕245号),在全市范围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此次督导检查共分为10组,由市卫生计生委领导班子带队,委20个处室共同参与,针对我市43家三级医疗机构,自2018年6月7日起,开展为期两周的阶段性督导检查。各区卫生计生委参照市卫生计生委工作方案,制定相应督导检查计划和方案,对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同步开展督导检查。
开展医药领域顽症痼疾攻坚战专项行动阶段性督导检查的目的在于巩固整肃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从防范和打击腐败两方面入手,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防范措施,形成“露头就打”的强大震慑,严厉惩处“收红包”“吃回扣”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做到“不敢拿、不能拿、不想拿”,彻底根治卫生计生行业的歪风邪气,切实维护卫生计生行业风清气正。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