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自治区节能监察局副局长孟晓军为组长的一行八人,对医院2017年的用能情况进行节能监察。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发改委、州节能监察局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领导参加节能监察。据悉,这是自治区发改委首次组织对公共机构进行节能监察。医院副院长薛霞陪同,并就医院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汇报。
孟晓军副局长首先介绍了节能监察的意义和内容。而后,医院副院长薛霞就我院成功创建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以来,我院基本情况、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今后我院节能工作开展计划等方面向监察组一行做了汇报。
汇报后,监察组通过采取书面资料检查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医院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监察。此次节能监察严格按照节能执法程序进行节能监察,专家组成员对节能管理制度、能源消耗数据、主要用能设备管理档案等资料进行核实,并在主要用能设备现场,对设备能效及用能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监察。监察组成员就医院2017年的用能情况,按自治区能耗管理相关办法进行了核算对标,并结合现场监察意见,进行了节能监察情况反馈。监察组对我院的节能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医院取得的节能成效表示满意,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医院领导高度重视节能工作、节能管理制度完善、能耗数据齐全完整、节能改造项目推进有效等。并望我院继续加强能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作用,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整改意见。
最后,医院副院长薛霞表示,医院将以本次自治区发改委节能监察为契机,按照监察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院能源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加强我院能耗统计,力争医院节能减排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