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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由原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合并组建,隶属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一直以实现药物研究的自主创新为主要出发点,先后承担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医疗器械创新联盟、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等5个国家级平台的建设工作,建有山东省生物药物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化学药物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医用高分子材料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多糖类药物工程实验室等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仪器配备齐全,研发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1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1人,“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2人,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各1人,海外特聘毒理学、病理学专家各1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5.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p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将电子报名材料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为主题发送至邮箱zhaokao@huajierenli.com。面试请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
报名电话:0531-81286015 81286003
报名材料:
由本人签名的《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下同);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现场确认后,报名材料原件经核实后退回本人,复印件留存。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3.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
要测试应聘者应具备的岗位专业知识。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笔试成绩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人数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在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导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药科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由药科院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时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聘用公示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待遇与药科院职工同等享受。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22号燕山大厦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1286015 81286003
E-mail:zhaokao@huajierenli.com
联系人: 王文婷 杨齐齐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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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