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8年洪梅镇游泳场所
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所关于《东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18年东莞市游泳场所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函》(东卫监函[2018]10号)文件精神,洪梅镇卫监所于5月1日至7月4日期间开展全镇游泳场所监督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双随机” 任务分配情况开展全镇游泳场所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工作。5月通过“洪梅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号开展游泳场所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监督,6月21日举办了辖区内游泳场所负责人专项检查宣贯班,学习相关法律、卫生标准规范和净水技术。
7月4日镇卫生监督所联合镇疾控中心对全镇辖区内游泳场所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并对泳池水进行水质检测。全镇辖区共有游泳场所3家,其中:正常开业经营3家。
现场检查
具体对辖区内所有现在开业的游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其中重点检查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情况、场所布局及通风情况、水质检测及结果公示等情况;另外我所按照相关职能对卫生档案管理、亮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卫生设施设备设置、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通风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和场所内禁烟等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总体来看,各经营单位都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经营场所内显眼位置均贴有禁烟标识、禁浴标志,建立完善卫生档案,水质检测记录、清洗消毒记录及每日换水记录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上岗,并按要求进行卫生许可证延续量化评级。
水质监测
1、该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三家游泳场池水的温度、pH值、浑浊度、尿素、游离性余氯进行了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2、结合国家“双随机”的抽检任务,对被选定的2家游泳池由镇疾控中心按照指定的检测项目对池水进行采样、送检;该所工作人员将对检测结果进行跟踪和公示。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游泳场所的公共卫生,为我镇营造了良好的游泳场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