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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动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圆满完成2018年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监督抽检工作

为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2018年7月2~5日,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传染病防治监督处联合医疗机构监督处、中医药卫生监督处及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昆明市市级发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局下放昆明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源性污水的排放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并采样检测。

此次监督采样是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把医源性污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依法加强对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的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爆发流行而进行的。此次抽检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对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总汞、总余氯、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SS)、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总氰化物等项目进行监测。

本次医疗机构医源性污水抽检共分4个组进行,抽检了128家,采集了样品128件。待检测报告出来以后,对不符合国家排放标准排放医源性污水的医疗机构,将严格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另外,卫生计生监督员还紧紧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预检分诊、医疗废弃物处置、禁烟及环境卫生等重点内容,对医疗机构的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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