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江苏省卫计委《关于加强我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设和务实应用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保护患者权益,保障患者就诊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高医疗诊断的准确性,帮助患者建立完整的个人健康档案信息。从2018年9月1日起,我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患者实名制就诊,患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进行挂号就诊;对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及因特殊原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患者,医疗机构须登记其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对急诊、危重患者,医疗机构应先行诊疗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核实其身份信息。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告!
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