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6月份,我所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139号)文件及浙江省卫计委等上级部门发布的双随机抽检工作文件精神要求,
抽取辖区内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共52家单位,辖区内计划生育双随机任务3家,辖区内学校22家,饮用水5家,辖区内的宾馆、美容美发、沐浴、电影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场所共106家公共场所开展了双随机监督检查,对其中需抽检的28家公共场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项目进行了采样监测。(6家游泳场所检查工作将于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