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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中期审稿会在大连召开

7月13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辽宁省局承担的《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中期审稿会在大连召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刘文武副巡视员、张峘宇处长、黄莹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钟发英副处长、曾德川调研员,国家监督中心范小红处长,省中医药局刘明浩副局长,大连医科大学、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的法学教授,天津、河北、吉林、上海、安徽、四川等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的主要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局窦志勇局长和段颖副局长、互联网诊疗监督科、中医监督科等相关人员,沈阳及大连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中医监督科相关人员共30余人参会。会议由省局窦志勇局长主持。

刘文武副巡视员对我省前期工作及《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初稿表示高度肯定,要求《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要充分明晰中医药监督的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有力地促进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张峘宇处长指出,既往全国中医药监督工作由于缺乏相关的制度和规范,长期处于瓶颈期,继《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规章颁布后,由辽宁省编撰的《中医药监督工作指南(测试版)》和《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将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对中医药监工作有序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范小红处长代表国家监督中心感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全国中医药监督工作的引领和指导,并对辽宁省局正处于事业改革阶段,还能高效扎实地开展项目研究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刘明浩副局长介绍了全省中医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局承担的各项课题工作进展,感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持续信任,并表示将全力支持,保障课题的顺利开展。

与会的领导和专家就《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初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就基本框架和编写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互联网诊疗监督科徐智主任做了《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项目情况汇报,详细介绍了省局前一阶段对各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归纳修改的过程,并汇报《中医药监督工作规范》初稿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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