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全国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要求,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就做好下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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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全国药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全国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是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切实做到改革和监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不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境外新药上市明显加快,审评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深入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扎实推进。
三是扎实开展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排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监管能力稳步提升,加快发展智慧监管、阳光监管,推进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探索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当选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管理委员会成员,提升国际监管话语权。
五是多措并举推进社会共治,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新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问计于社会获得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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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工作部署
一要简政放权,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监管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不断完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启动药品注射剂再评价工作,继续做好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
二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聚焦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做好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境外研发生产现场检查,推动日常检查“双随机”全覆盖,检查结果全公开;强化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与违法售药行为,开展中药饮片集中整治,继续开展打击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网络销售化妆品专项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履行产品全生命周期责任,建立企业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加强审评、检查和检验工作的质量管理,加快审评员和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执业药师使用和管理。
三要强化服务,全面推进智慧监管和阳光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药品监管”,全面实行审评审批电子化,加快建立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资料管理系统,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电子提交信息化系统建设。建设“药监云”,强化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等业务环节协同联动。继续推进阳光监管,及时公布检查、抽检、处罚等监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