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来源: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所属附属医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2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所属附属医院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进入考试考核类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1/)进行报名(我单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年限内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和考试考核类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1/)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分为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笔试科目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综合科目,内容包含管理、法律、教育、公文写作、哲学、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在考试考核类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1/)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和考试考核类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1/)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考试考核类报名系统(http://59.46.68.200/bm1/)公布。
岗位表及详细公告信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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