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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输大潮又双叒叕来了!21000多家医疗机构全部禁止输液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随着限输力度的不断加大,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已经在全国各地大范围推开,多省都在不同程度上对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加以限制,如安徽、广东、海南等省明确了53种不需要静脉输液的常见病多发病清单。


现在,新的一波限输令又来了。这次不只是二级以上医院,而是各级医院全部停止门诊输液!限输令,再次升级。


7、8、9月开始,各级医院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据统计,2017年广西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数达34012个。按照广西的《通知》规定,这些医疗机构都将停止或者限制门诊输液。在全省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间如此大力度地推行限输令,看来输液时代真的要与我们挥手再见了。


在2017年07月份,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表示为了降低输液安全隐患,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严格管理,并明确53中常见病原则上不得输液。


但这次广西省的规定就更加严格,不再只是从病种上做要求,而是从医疗机构标准上做严格限制,凡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一律不准开展门诊输液服务。


例如,在广西省的《通知》中,基层医疗机构要想开展输液服务必须要符合的医疗机构标准中,有一项是《广西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即《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未配备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没有相应急救药品器材的,不得开展静脉用药业务。”


也就是说,基层医疗机构只有配备注册医师、护士和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才有可能开展静脉用药业务,而这对于目前的村卫生室来说是很难实现的,所以对于大部分村卫生室来说,这个规定不是限制输液,而是禁止输液。


而在广西3万多个医疗机构里,村卫生室达到20770个,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有300多家,因此,实际上总计有21000家医疗机构要被禁止输液了。


深圳龙岗区更是直接规定各公立医院包括一级医院,除急诊科外,全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限制基层输液局面将全面铺开


限制基层输液,近年来已经有多地已经开始不同程度地推行:


  • 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其中对“滥用抗菌药物”整治的决心是不分民营与公立医疗机构。

  • 2012年,甘肃省卫生厅发文,规定全省范围内政府举办的村卫生室未经审批不得开展静脉输液业务,条件较好等特殊情况需上报、审批。

  • 2014年8月,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提出53种不需要静脉输液的常见病清单。

  • 2017年7月5日,山东省卫计委发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要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

  • 2016年4月,陕西省宝鸡市卫计委开展输液服务的村卫生室,必须经所辖卫生院申报,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展输液服务。

  • 2016年5月,湖南省卫计委规定村卫生室只有具备观察面积、抢救药品、设备等5项条件才可以输液,达不到标准的禁止一切静脉给药服务。

  • 2017年5月,湖北宜都全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经审批备案不得开展静脉输液业务。

  • 2017年07月,广东省发文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严格管理,并明确53中常见病原则上不得输液。

  • 2017年7月,山东省卫计委发文严控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且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要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

  • 2017年8月,海南省卫计委确定了无需输液治疗的53种常见病多发病名单。


而这些仅仅只是了解到的一部分而已,还有很多地区的基层限输令正在悄然推行,并且,限制力度也在逐渐加大。据安徽省阜阳市广播电视台报道,安徽省阜阳市的1700多家村卫生室已经全部停止输液,基层正由“限输”走向“禁输”。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感受到,将来对于门诊输液,无论是大医院还是基层,限制范围会越来越广,限制力度也会越大。


其实医生们都很清楚过度输液的危害,但一旦不能输液了,不少医生尤其是基层医生的收入会受到很大影响,因此,想在根本上扭转过度输液的局面,除了在制度上有所规范和管理,还要注重合理提高基层医生的收入,调整限制输液后的绩效分配比例,才能让广大医生更加配合限输令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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