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生活饮用水专项稽查的通知》新卫监【2018】5号文件的要求,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和供水单位情况进行了稽查。
本次稽查涵盖了七个县(市)的卫生计生监督所。通过现场询问、查阅资料和填写评分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了解各卫生计生监督所参加新、改、扩供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卫生监督文书书写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员健康培训情况和供水单位资料存档情况等内容。检查结果如下:1、卫生监督员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制水工艺流程了解不足,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者违法行为;2、监督文书书写不规范,存在例如平板电脑套打、没有整改期限、主观语言描述等问题;3、每年对供水单位的监督频次太少,个别卫生计生监督所从2017年度至今仅有1份文书;4、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既没有回复也没有再去进行现场查看;5、没有建立水污染应急预案,出现水质检测超标的,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同时,我局也对七个县(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各县(市)辖区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基本健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全部安装有消毒设备;水处理剂的采购能按要求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基本能按规范开展水质自测,且检测结果基本合格。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消毒设备不是24小时开启;检验室检验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检验记录填写不合理,检验制度不够完善;水质采样点的设置不能够和供水人口相对照等。
下半年,我局将再次对各县(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督导,并将上半年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督导提出整改意见的卫生监督所,帮助加强对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提升监督频次,有效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确保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放心的生活饮用水。以下(附件)将上半年现场打分排名情况列出,希望各县(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认真总结,逐一纠正。
附件: 1、获嘉县、辉县市 63分
2、封丘县 60分
3、原阳县 58分
4、新乡县、卫辉市 55分
5、延津县 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