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儿童医院为“吉青•关爱青少年大病救助工程”医疗救助项目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在这里治疗的30种重大疾病患者,符合救助条件的,均可申请“吉青•关爱青少年大病救助工程”救助。
30个重大疾病病种可申请项目救助
为了能让更多患者有机会享受到项目的资助,给更多患儿带去健康,项目支持30种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符合条件的患者均可申请。
30种重大疾病分别为:
1.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极低出生体重儿及超低出生体重儿);2.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透明膜病);3.急性中毒;4.脓毒症;5.手足口病(重型);6.手足口病(危重型);7.再生障碍性贫血;8.先天性漏斗胸;9.先天性鸡胸;10.髋关节脱位;11.重度骨关节病;12.股骨干骨折;13.烧伤、烧伤腐蚀伤及冻伤后遗症;14.食管闭锁、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直肠肛门畸形、胆总管扩张、胆道闭锁等消化道畸形;15.畸胎瘤(腹部及骶尾部等)、神经母细胞瘤等儿童肿瘤;16.颅内出血、脑外伤;17.儿童白血病;18.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9.儿童苯丙酮尿症;20.儿童尿道下裂;21.精神运动发育迟缓;22.垂体性侏儒症;23.生长激素缺乏;24.先天性卵巢发育不良;25.先天性软骨发育不全;26.先天性颅缝早闭;27.孤独症;28.多动症;29.重度营养不良;30.低磷性佝偻病。
另外,在儿童医院长期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符合救助条件的也可申请项目救助。
盖俩章就能完成申请手续
患者将填写后的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在入院后交基金会派驻工作人员或合作医疗机构负责部门。由合作医疗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交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派驻医院工作人员);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返回合作医疗机构负责部门,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救助金额及方式(未审核通过的告知申请人原因)。
项目救助对象
对于全省18周岁以下青少年患者,所患疾病在吉林省卫计委确定的42种重大疾病病种范围内,并已在或拟在项目合作医疗机构治疗,且家庭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项目救助对象:
(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
(二)低保户家庭青少年;
(三)经有关民政部门确认并出具证明的贫困家庭。
救助方式
经审核通过的救助对象,根据所患病种不同,对医疗费用给予2000—100000元救助(以减免形式体现)。
具体申报方法及流程,请点击阅读原文了解。
来源:长春e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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