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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疾控中心:贵州省没有采购使用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贵州省疾控中心:贵州省没有采购使用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贵州省没有涉事批次的狂犬病疫苗,

也没有采购使用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7月23日,贵州省疾控中心

回应广大市民所关心的疫苗问题。



贵州省疾控中心回应如下:


1.贵州省没有涉事批次的狂犬病疫苗。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15日发布通告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存在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本次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因此,贵州省亦无该公司涉事批次的狂犬病疫苗。



2.已接种长春长生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的怎么办?

按照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规范》要求,如已接种了长春长生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部分剂次的群众,可选择采用“五针法”的其他厂家的狂犬病疫苗,按照0天、3天、7天、14天、28天各接种一剂疫苗的程序,完成后续剂次的接种。


对于已全程接种长春长生其他批次狂犬病疫苗的群众,暂不建议重新接种。



3.贵州省没有采购使用涉事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近日大家关心的百白破疫苗问题,是2017年国家检查中发现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主要问题是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查,贵州省没有采购使用这两个批次的百白破疫苗。



贵州省疾控部门将高度关注此次疫苗事件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同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贵州省免疫规划工作,保障贵州省人民群众健康。



贵州省疾控中心专家建议:接种疫苗依然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个孩子享有的权利,希望广大群众能以科学的态度看待疫苗,按时带孩子进行免疫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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