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8月7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8:30至2018年8月9日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49号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明德楼六楼)
(二)资格审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二)面试
面试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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