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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猪场拆迁”都是伪环保,拆迁补偿禁养后养殖户该怎么办,请拿起法律的武器!



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有力保障了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供给,为农牧民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我国每年生产肉蛋奶1.5亿多吨,产生畜禽粪污约38亿吨,有40%未有效处理和利用,给环境保护增加了很大的负担。

随着史上最严环保法的颁布,“没通过环评要拘留;偷排污染物要拘留;伪造、造假要拘留;瞒报、谎报数据也要拘留……”扩大禁养区,重新划定禁养区似乎成了环评快速过关的一条捷径,只是苦了被迫拆迁的养殖户。


不该禁养的不能禁,坚决抵制伪环保

农业农村部去年就强调:不该禁养的不能禁,防止盲目扩大禁养范围;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同时提出保养殖户利益:禁养拆迁要给予补偿搬迁应协助落实养殖用地。

其实农民用猪禽粪作为有机肥施用,绿色环保,何来汚染之说,关键是猪禽粪要合理利用起来,用之于农作物,才真正是环保,比化肥强一万倍

可以这么说某些地区的当地政府领导确实实施的是“”懒政”,有猪友强烈表示:环保可以这个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但是你最起码给我个地方对不对哪里可以那里不可以……要不你直接给我说这批猪卖了以后我们这个地区不能在养猪了……你说环保就直接来了拆了是不是过分了……真的不是你家里的你们不心痛……

归根结底还是懒,懒得跟农民沟通,懒得去为底下人考虑!


如何维权?

自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以来,拆迁禁养之风席卷全国,根据《通知》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17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其他省(区、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换言之,拆迁禁养是指:各地区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从政策的宏观角度出发,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未来。但部分区域在落实该项政策时,不免存在过度解读,损害养殖户的合法权益,从拆迁维权角度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养殖范围一刀切。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那些居民规划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公路两侧的禽畜养殖场以外的养殖户,则是这场环境保卫战中的"池鱼"。

第二,只顾拆迁,无视红线。并非所有的养殖场都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内,把关闭养殖场数量作为政绩,恐有不当。

第三,压减补偿金额。存在一定数量的养殖户,并未获得合理补偿,忽视了养殖户搬迁、重置过程中的高成本。


针对上述情况,李昊昆给您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尽快完善养殖场各类手续,防止为拆迁谈判埋下隐患;

第二,及时关注拆迁动态,合理报价索要补偿;

第三,关注执法合法性及合规性,积极录音录像,第一时间寻求律师的帮助,最大化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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