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启动开展机关工勤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作
为规范富民县机关工勤人员聘用管理,实现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保障相关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机关工勤人员需签订聘用合同的要求,县劳动监察大队于2018年7月20日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富民县机关工勤人员150余人进行签订聘用合同现场培训,并进行签订合同相关工作。全县机关工勤人员共计185人,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人数多。为做好此项工作,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认真吃透相关政策,提前谋划,准备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组织此次培训。培训会现场,县人社局分管领导作动员讲话,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就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对签订聘用合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现场解答机关工勤人员对签订聘用合同方面提出的问题。
县人社局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做好全县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合同后续的备案、监督、指导工作,并草拟富民县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确保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