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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我省开展的《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项目工作,7月23日-25日,我省在景德镇市召开《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项目启动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巡视员刘文武出席会议并讲话,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雪海、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周秋生、省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杨小毛分别致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处长张峘宇、国家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处处长范小红、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局长李先春参加会议,省卫生计生监督所调研员周菁主持会议。
刘文武指出,既往全国中医药监督工作由于缺乏相关的机制制度建设,长期处于瓶颈期,继《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规章颁布后,启动实施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将对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监督体系、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文武强调,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中医药监督体系建设、监督人员培训、相关文件规范制定、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等方面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的出发点是促进各地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要促进和规范中医药监督工作。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前期工作扎实有效,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下一步,要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会议研讨意见,尽快完善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评价及激励机制的相关指标和办法;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项目有关指标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符合实际。
杨小毛在致辞中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和各兄弟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给予江西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近年来我所着力打造“三位一体”(综合监督执法、业务培训指导、专业督查稽查)的省级龙头监督执法机构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同时表示将全力支持项目研究有关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尽早发挥其在中医药监督执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会上,与会专家对我所提交的《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评价及激励机制研究》项目实施构思进行了深入讨论,就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标准、评价路径、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所将尽快对各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归纳、修改完善,并按照项目任务书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国家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中心、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有关同志,北京、江苏、四川、内蒙古等15个省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专家,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各设区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相关人员共计60人参加会议。
来源:周涛
编辑:肖亚琴
审核:周菁 章源 徐潮
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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