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成功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以来,旺苍县始终坚持立足于贫困山区实际,按照标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坚持“5432”工作法,确保全县基层中医药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确保“五个到位”。
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全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工作部署到位。出台《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意见》等中长期指导性文件,把中医药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综合目标管理。
经费投入到位。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专项经费,用于中医医、教、研工作,并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的10%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补助经费1600万元用于县中医医院颐养园项目建设。
政策保障到位。将县内中医医疗机构列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制定出台了开展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的倾斜政策,鼓励参合患者优先享用中医药服务。
舆论宣传到位。通过义诊送医、发放宣传单、开办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食疗药膳、情志调摄、体质调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保健活动的健康教育知识,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关注中医药、接受中医药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健全“四项机制”。
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制定了中长期中医药人员培训方案,每年选派20名中医专业人员赴省内外中医院校、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培训。近年来,有78人获得国家认可文凭,124名乡村医生获得卫生保健专业中专文凭,全县中医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养得到全面提升。
健全技术推广机制。制定全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计划,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对临床、中医类别医师及乡村医生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能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以上,村卫生站能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5项以上。
健全生产研发机制。按照“科学规划、规范建设、产业运作”的发展思路,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运作模式,在英萃、正源、大河等乡镇,进行杜仲、大黄、板蓝根、金银花、半夏基地培育,大力扶持中药材种植和研发。
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制定考核评分标准,量化各项指标,每年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三是强化“三项建设”。
强化县中医医院龙头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加大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3.4亿元,建住院综合楼44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50张。添置螺旋双排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中型设备,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开展特色专科建设,建成省级重点针灸康复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2个,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医疗和教学基地作用发挥明显,增强中医药龙头效应。
强化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枢纽建设。在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成立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对本辖区中医药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技术业务指导。按标准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配置TDP神灯、针灸治疗床、电针治疗仪、自动煎药机等中医医疗器械,全县建成骨伤、针灸、推拿、理疗、小针刀、中风、石淋等70个中医专科(专病),中医药综合服务具备了相对独立性。
强化村卫生服务站网底建设。按照“三制、四有、五统一、两独立”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对村卫生站的标准化建设和财政补贴,全县154个村卫生站达到了甲级村站标准,配备有150种以上的中药饮片和50种以上的中成药品,能够对中医常见病、多发病进行中医药防治,能够正确操作中医针灸、火罐、按摩等传统治疗技术。
四是规范“两个行为”。
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制定《医疗机构处方评价标准》、《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中医药服务工作要求,从制度上规范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确保中医药服务安全。
规范中医药品市场行为。坚持教育、整顿与打击相结合,规范中医药药品流通秩序,加强中医药药品管理,定期对医疗机构药品、药店药品购进渠道、台账、药品质量和销售进行检查,中医药市场发展更加规范。
来源:旺苍县卫生计生局
责编:曹媛
审稿:王松、谢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