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经东山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一批爱岗敬业,扎根农村的村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爱岗敬业,愿意扎根农村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6、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1973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女性40周岁(1978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
7、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的乡村医生,或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经县卫计局注册的乡村医生。
8、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户籍关系和常住地在本村或本乡镇的村医。
三、待遇
经过考核择优选聘的村医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聘用合同,享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待遇。
四、报名时间
2018年8月8日至8月31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受理。
五、报名事宜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东山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6楼基层卫技人员管理服务保障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进坤13806908164)。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 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一寸照片三张。
附件:
1、2018年公办村卫生所村医招聘计划表
2、东山县公办村卫生所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东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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