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工作实际,我院成立医疗救护应急队,设立医疗救护应急队专家组和十个医疗救护应急队,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8月8日下午,由业务副院长刘振伟、陈克礼、工会主席吕会玲共同主持召开了医疗救护应急队第一次会议。会议宣告我院医疗救护应急队正式成立,同时就该队伍成立的意义及各自的职责进行了说明和进一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