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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医院收取保证金再刷新高,天价不为过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第三方药品招采平台,发布一则药品集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7月27日9时至8月13日17时。



据悉,该公立医院全年药品集中配送金额约为9000万,分为9个包,每包1000万,合同期三年。


天价保证金再现


据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分析,在该项目的标书上,居然将质量保证金和药事服务费纳入到招标评分标准里,并明确比例和加分项。


加分项的内容包括:


“同意提供药品质量保证金,保证金为分包金额(按3年计算)的40%(如分包金额为1000万,则保证金为1200万),计10分,每增加1%加1分,满分12分”


“同意按年度药品配送总额10%的比例提供药事服务费,得13分,不同意的得0分。同意提供≥11%药事服务费的,加2分。”


我们且不按最高得分算,就按一个包的保证金1200万来算,9个包就是1.08亿。这么庞大的资金,被压整整三年啊,而且还没有利息。


此外,标书中还明确提到,中标配送企业药事服务费按当月配送药品总金额不低于10%提取。该医院全年药品配送金额约9000万,那中标配送企业要给出的药事服务费合计将超过900万。


这是什么概念?只是一家医院而已,对于配送企业来说,要付出这么庞大的资金,这并不是一般中小型配送企业能够承受的。



保证金遍地开花


说到保证金,这让笔者想起了2015年,安徽的带量采购保证金,蚌埠市1.5亿,广德县480万,宿州市500万元,当时,对于这些数字,笔者是感到非常惊讶的。


意想不到,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天价保证金,更是让人大开眼界。


而据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透露,近些年来,湖南省一些公立医疗机构在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时,收取数额巨大的的质量保证金,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从地区带量采购,到三甲医院,甚至县级医院,都是如此。(部分情况见下表)



除了湖南,近日,慈溪市人民医院在网上发布《关于药房药品集中配送权挂牌出让的公告》,将对药房药品集中配送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公告要求,将根据药品当年销售总额,按照药品类别设定了不同的“有效报价百分比”。5个类别报价百分比的下限分别为3%~25%,上限分别为6%~35%。此外,还需缴纳高额的挂牌保证金。(见下表)



慈溪市人民医院的做法,引起业界的议论和质疑。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也撰写了相关报告分送浙江省卫计委、慈溪人民政府、慈溪人民医院。据悉,目前由于报价截止时间已过,没有配送企业应标,已确认这次挂牌出让流标。


除此之外,还有医院出各种奇招,按药品销售缴纳保证金,不缴保证金就停药。


此前,业界就传出江苏省某知名三甲医院要求按药品销售额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不缴保证金就停药。当时涉及品种包括康士德、络活喜、安博维、希罗达、复代文、可定、稳可信、再普乐、斯沃等。


而在这一切的要求下,企业若违约的话,稍有不慎,保证金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这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在医院和企业的关系里面,企业一向都没有平等地位可言。要进医院,给保证金。又或是不降价、不给保证金,就停药,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


有人认为,医院收取保证金,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供应和药企的销售行为合规。也有人认为,医院收取保证金违反法律规定。


那么,在你看来,医院应不应该向药企收取保证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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